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教师招聘启事
发表于: 2012-11-28 18:38 点击:949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力量,推动学院团队建设工作,根据团队队伍建设需要,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现面向全国招聘专业教师。
一、拟招聘的学科专业
应用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产业经济学)
二、岗位、基本条件与待遇
(一)学术带头人
1、应聘条件
(1)年龄在40岁以下,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应届优秀博士毕业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具有“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院校硕士及博士学位;
(3)胜任核心课程教学,能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4)有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第一)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重要科研项目;
(5)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前需体检合格)。
2、相关待遇
聘任为副教授,除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8-10万元,享受学校提供的住房补贴和安家费。享受管理学院提供的福利费和质量津贴8-10万元。高水平科研成果按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予以奖励。
特别优秀的学科或学术带头人的待遇,可以和管理学院面谈。
(二)学术骨干
1、应聘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应届博士毕业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具有“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院校硕士及博士学位;
(3)能从事教学第一线工作,能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4)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第一)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成果,有参加过重要科研项目的经历;
(5)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前需体检合格)。
2、相关待遇
聘任为讲师,除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6-8万元。享受管理学院提供的福利费和质量津贴6-10万元。经过评审通过后享受学校提供的住房补贴和安家费。高水平科研成果按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予以奖励。
三、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简历;
2、研究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3、其它学位证书和任现职证书等重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有关说明
应聘者需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科研及教学能力考察。具体事宜请与管理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苗绪亮
电话:0931-8914332
传真:0931-8910402
电子信箱:mxl@lzu.edu.cn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201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