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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申报“中韩博士后交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6      点击数量:

转发:“关于申报“中韩博士后交流计划”的通知”

发表于: 2012-04-06 11:35 点击:498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培养单位:

现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韩博士后交流计划工作的通知” 转发各相关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于2012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羽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423室

办公电话:0431—85166377

研究生院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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