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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制定2012年发展党员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5      点击数量:

转发《关于做好制定2012年发展党员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1-10-25 09:59 点击:1382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做好2012年公司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的原则

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工作要在超前考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数量、构成、分布情况及其成熟程度,调整积极分子队伍,制定2012年发展党员计划,具体数量参照本单位2011年实际发展党员数和积极分子队伍的实际状况确定。

二、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的重点

1.注重专任教师的培养,加大“双高”(高学历、高职称)及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发展力度。

2.本科生中发展党员要向低年级倾斜,重点发展二、三年级的本科生,对于特别优秀的本科一年级员工(在高中被确定为重点积极分子的)也可列为计划发展对象。严格控制本、专科生毕业班员工的发展。按照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国防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做好国防定向生的发展党员工作。

三、超前考察的工作内容

1.本、专科生要查阅入大学以来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

2.听取培养人的意见。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民主测评(员工的民主测评工作一般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级人数在30人以内的必须全部参加;超过30人的,参加人数应在班级人数的2/3以上,但不能少于30人;教工的民主测评在其所在支部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合格率要超过参与测评人数的80%。对于在学校团学组织中担任员工干部的入党积极分子测评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校团委或研究生团委的意见。

5.同被考察对象谈话。

6.考察通过后,填写《超前考察登记表》。

7.确定为计划发展对象后,要及时进行函调。函调证明信应由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统一填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四、计划上报时间和方式

按照省高校工委的要求,各单位的计划发展对象名单要按拟发展时间先后排序。《2012年拟发展党员计划一览表》和《2012年拟发展党员计划汇总表》打印上报同时需提交电子版,上报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6日。

按照学校发展党员管理工作分工,教工、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发展党员计划名单分别报党委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和员工工作部。在上报本专科生发展党员计划名单中,国防定向生要在呈报表中加以注明。全校的发展党员计划由组织部汇总后上报省高校工委审批。

具体联系人:

党委组织部苏晓慧,行政楼1014办公室,电话85166348,电子信箱suxh@jlu.edu.cn;

研究生工作部胡学钊,行政楼611办公室,电话,85168171,电子信箱huxz@jlu.edu.cn

员工工作部杨婷婷,田家炳员工活动中心B座218办公室,电话85167167,电子信箱yangtt@jlu.edu.cn。

五、要求

1.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做好本单位的2012年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工作,确保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开性,并按照上报时间及时上报。没有发展教工党员计划的单位需要将本单位教工申请入党情况填写到《2012年拟发展党员计划汇总表》中,上报公司党委组织部。

2.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在充分总结分析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超前考察工作。制定计划时要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突出发展重点,加强薄弱环节,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

3.公司党委组织员要深入到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指导检查教工、研究生和本专科生超前考察和计划制定等工作,并审查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和各单位上报的发展党员计划。

附件:1.《2012年拟发展党员计划一览表》

2.《2012年拟发展党员计划汇总表》

中共BEVITOR伟德APP官网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10月20日


附件

转发范围: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请党支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公司党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制订2012年发展党员计划,11月30日前将经主管领导审核过的发展党员计划报到公司党委办公室
公司党委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