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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公司“吉林省川渝商会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13      点击数量:

关于评选公司“吉林省川渝商会助学金”的通知

发表于: 2009-10-13 00:00 点击:1186

校学字〔2009〕186号

各学院:

吉林省川渝商会从2009年起在公司设立“吉林省川渝商会助学金”。根据吉林省川渝商会与BEVITOR伟德APP官网签订的“吉林省川渝商会助学金协议”要求,现将2009--2010学年助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认真学习,遵纪守法;

2.公司全日制本科生;

3.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公司确定的重点经济关注对象或一般经济关注对象);

4.该生的父亲和母亲至少一方具有四川省或者重庆市户籍,且该员工的户籍一直在四川省或者重庆市(因入学迁移户籍的情况除外)。

(二)资助等级

助学金等级:一等4000元/学年,二等3000元/学年,三等2000元/学年。

(三)推荐人数

每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四)助学金申报材料

员工申报助学金应填写《BEVITOR伟德APP官网“吉林省川渝商会”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三份,电脑打印;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qgzxk@jlu.edu.cn

(五)助学金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评选,并于10月15日16时前将及推荐人选材料报员工工作部勤工助学科。

联系人:李英

电话:85168011

员工工作部

2009年10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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