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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学校《致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09-06-01      点击数量:

转发学校《致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发表于: 2009-06-01 00:00 点击:952

亲爱的同学:

你好!

首先,祝贺你圆满完成了大学学业。

回想几年前,当你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那种激动的心情你可能至今还记忆犹新,经过十年的寒窗苦读,终于圆了自己的大学梦。但当你考上大学的欣喜还未褪去时,无力负担学费的忧愁却已袭上心头。你和你的家人正眉头紧锁时,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为你排忧解难,让你安心地度过了老员工活,帮助你顺利地完成了学业。

如今你可能即将走向社会,走向工作岗位;学校希望你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同时也希望你认真履行借款合同和还款协议,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在这里,学校特别提醒你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 毕业前,认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签订还款协议。学校与银行将组织同学集中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毕业后(自7月1日)即进入还款期,在毕业后2年内可以只还贷款利息,每月应还的利息是:你的贷款总额×当前的利率5.1‰(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随央行调整而变化),在毕业之日起2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本息,应还本金是:贷款总额÷48个月,毕业后6年内必须还清全部贷款;有能力提前还清贷款的同学,必须告知经办行,否则银行只是自动扣款;

(二) 严格履行合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请同学们务必清楚了解银行的扣款方式(中行长春建设街支行每月20日扣款,中行长春新民大街支行每月1日扣款),按时足额将借款本金和利息存入自己的卡内(建议在扣款日前存入相应金额),连续三个月没有存本、息,将自动进入违约系统,因此应避免本不该承担的违约后果;

(三) 保管好自己的贷款合同、账户等相关材料,不清楚的情况可直接致电相关银行和学校查询(中国银行长春新民大街支行联系电话:0431—8998 5035 吉喆,中国银行长春建设街支行联系电话:0431—8856 2010 吴爽,学工部贷款办0431-8516 8012)。

你也可能在母校或在其他科研院所继续深造,请你留意校内通知,准备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时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以往的毕业生中有少数同学不讲诚信,严重违约,不进行还贷或不按期还贷。这种不诚信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声誉,也严重影响到经办银行的业绩,更严重影响到违约同学的切身利益,如:留学、就业、创业、信用卡办理申请等。

目前,我国已启动了个人征信系统,并针对违约员工采取了以下关系自身利益的措施: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定期在公开报刊和有关煤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其违约行为;对不主动与见证人和贷款银行联系、不提供工作单位和通信方式、不守信用的员工记录在案并将其纳入全国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将直接影响到今后个人贷款,如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汽车贷款等;银行将提请公安部门协助查找违约借款员工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以催其还款;依法追究违约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可能是你有生以来的第一笔信用活动,其信息也收录在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中,作为个人信用记录的开篇之举将长期伴随着你。因此,希望你能认真履行还款义务,做诚实守信的典范。

建议你将这封信和贷款合同、借据等妥善保管在一起。

最后,祝你身体健康,一路顺风!

BEVITOR伟德APP官网员工工作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