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届本科毕业生撤销处分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09-05-11 00:00 点击:1589
根据《BEVITOR伟德APP官网本科员工违纪处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09届在校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符合撤销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撤销处分。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请撤销处分的条件
(一)受处分后对所犯错误的性质、后果和危害性有深刻的认识,且各方面综合表现良好。
(二)受处分后无任何违纪、违法现象。
(三)申请撤销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受处分后曾被评为校优秀员工。
2、受处分后受到省级以上荣誉表彰。
3、毕业时志愿到边远贫困地区工作。
二、申请撤销处分的程序
具体程序如下:
1、员工本人提出申请。下载附件中的《BEVITOR伟德APP官网违纪员工处分撤销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及个人申请,本人确认签字后上报学院。
2、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员工,同时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团队获奖的,须为团队主要成员。志愿到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员工,需提供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或签约工作单位的正式接收函件,该协议或接收函的有效性需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认定。证书原件及就业材料原件在学校审核完毕后返还员工本人。
三、员工纪律处分撤销后,处分文件和撤销处分文件存入员工档案,毕业时将记过及以上处分员工档案送交员工工作部单独邮寄。
请提出申请且符合撤销条件的记过及以上同学将材料于5月19日前报员工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秦川,联系电话:85166007。
![](/__local/B/D7/16/4D768B126691D66052C2F2FA831_A1034351_26F.gif?e=.gi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