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2〕0115号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局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公司2012—2013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服兵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公司的本、专科员工及研究生。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1、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2、员工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 三、申报材料 1、退役证明复印件(A4纸一式二份); 2、《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纸质一式二份及电子版),详见附件(一)。 请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员工于2012年10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员工工作部贷款科(田家炳活动中心B座217室)。 联系人:赵岩 联系电话:85168012
员工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