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公司党委宣传部 5月8日《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农业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精神的要求,请你们以支部为单位,通过召开学习会、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请于 5月14日下班前将学习情况上报公司党委办公室。
附件:
1、 宣传部《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农业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2、 胡锦涛同志 5月2日在中国农业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
公司党委
200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