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仲金 发表于: 2013-08-26 10:57 点击:8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bevictor伟德员工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开展,严明纪律,规范管理,促进bevictor伟德员工志愿者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是bevictor伟德员工志愿者协会工作人员的准则,对全体成员适用。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条 在工作开展前,须先认真制定至少一套计划或者方案,然后协商修改为较为合理、详细的计划或者方案,重大活动还须制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理的方案,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第四条 在工作开展前,须适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责任,细致分工,讲清注意事项。
第五条 在工作开展期间,各部门、部长、部员之间须保持沟通,协调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
第六条 在工作开展期间,须有专人负责督促检查各岗位职能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反馈和处理问题,在出现岗位空缺时,要及时重新调度。
第七条 在工作开展期间,要做好活动后勤、安全秩序保障工作。
第八条 在工作开展结束后,要及时、全面地做好工作总结,办公室须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并归档。
第九条 工作计划制定的程序
(一)调查研究,确定目标;
(二)集思广益,提出草案;
(三)充分斟酌,确定计划。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十条 会议召开前须做好充分的准备,精简会议时间,确保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
第十一条 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部长会议、部门会议,办公室须做好非常规会议的通知。
第十二条 议事规则
(一)开会前须确定会议主题和议程,围绕主题和议程开会;
(二)按照“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要求,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
(三)会议内容应包括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与会人员发言须简明扼要,表意准确。
第十三条 会议纪律
(一)会议期间,与会者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保持安静,注意力集中;
(二)会议期间,与会者不得随意插话,有问题应得到会议允许后方能发言;
(三)会议期间,与会者不得随意走动、离场。
第十四条 办公室做好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部长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部门会议由办公室派遣相关人员负责记录。
第十五条 办公室须及时收集、整理会议材料,并归档。
第四章 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 凡病假、事假,除特殊情况外,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电话短信通知重大活动时需假条),并提前通知秘书部。
第二十四条 请假实行层级管理制,部长向社长请假,部员向部长请假。
第二十五条 重大活动事前口头请假的,经同意的,须在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条,并交至秘书处。
第二十六条 秘书部部长在每月最后一次部长例会上公布月度考勤结果,考勤情况作为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七条 实行“奖励为主、惩罚为辅、奖惩结合”的奖惩制度。
第二十八条 奖励方式
(一)对于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记一、二、三等功;
(二)对于表现突出的部门,授予“优秀部门”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优秀员工社团干部”、“优秀干事” 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对于在各项重要工作和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
第二十九条 奖励条件
(一)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酌情予以记功: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且取得良好效果的;
(2)维护社团联合会形象,为社团联合会争得荣誉;
(3)工作积极、主动,有创造性,表现突出。
(二)对于表现突出的干部,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授予“优秀员工社团干部”称号:
(1)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无会议(活动)缺席、迟到情况;
(3)积极组织、策划各类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4)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对于表现突出的干事,符合以下条件的,授予“优秀干事”称号:
(1)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无会议(活动)缺席、迟到情况;
(3)积极参加由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十条 惩罚方式
(一)批评;
(二)警告;
(三)劝退;
(四)开除。
第三十一条 惩罚规定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批评:
(1)会议、活动迟到、早退,扰乱会场、活动秩序;
(2)工作态度和积极性较差,不服从管理;
(3)不按时完成指定工作,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4)因缺乏合理计划和分工,造成工作混乱;
(5)其他应予以批评的情形。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
(1)一学期内会议迟到、早退累计2次;
(2)一学期内会议请假累计3次;
(3)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会议1次;
(4)其他应予以警告的情形。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劝退:
(1)一学期内会议请假累计5次;
(2)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会议累计2次;
(3)一学期内因请假而缺席活动(含会议)累计8次;
(4)一学期内受到批评累计5次或者受到警告累计3次;
(5)其他应予以劝退的情形。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1)一学期内无故缺席活动(含会议)累计3次;
(2)一学期内受到劝退累计2次;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